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健全和完善硕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审核、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申请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7年推免生资格;
4.接收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和材料与化工085600,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类、化学化工类、制造类相关专业;
5.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二)综合考核
推免综合考核包含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环节。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组成为: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满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60分)+面试成绩(满分4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综合考核成绩60分合格,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接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按要求提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档案审查、谈话问询、背景情况核验等方式开展考核。考察考生政治立场、思想品行、遵纪守法、学术诚信等方面。
2.材料审核(满分60分)
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80%,综合能力成绩占20%。其中,学业成绩为考生前6个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综合能力成绩由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①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②学术论文、③授权发明专利及主持科研项目、④科技竞赛获奖、⑤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五个方面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分。
3.面试(满分40分)
考生需准备3至5分钟自我介绍,介绍专业背景,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奖励情况,参与实践情况,研究能力及相关业绩等。
采取专家提问的形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现实表现,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外语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以及面试过程中展现出的举止、礼仪等各方面综合素养。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并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志愿。
2.资格审查。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发出复试通知。
3.确认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材料提交。考生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下列各项材料的纸质版交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械馆419室,同时电子版扫描件以“姓名+推免复试+报名专业”命名,发送到邮箱nzsfir@126.com。
复试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申请表》。
(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材料成果统计表》(附件1)。
(4)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5)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
(6)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5.综合考核方式和时间
第一批次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为9月22日;其他批次复试通过腾讯会议平台,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6.确定待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7.发送待录取通知。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8.拟录取名单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对复试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逐级申诉,经调查核实后予以答复。
推免生资格、拟录取结果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三、其他说明
1.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如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中第十八条情况之一,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及相关学生具体回避要求按照《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3.其它规定和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细则适用于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4-89724198
联系人:农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4日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材料成果统计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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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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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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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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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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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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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折算分 (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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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及要求 |
综合能力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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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党员、担任学生干部(非社团类)并履行工作职责,最高分15分。 1.只记一项,取最高分; 2.担任学生干部至少一年以上; 3.提供聘书或学工办开具任职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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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表学术论文,最高分20分。 1.论文以出版或录用证明为准; 2.SCI、EI收录需提供检索证明; 3.导师作者应为学科内指导教师,需提供双方签署证明论文来源的诚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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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权发明专利,主持科研项目,最高分10分。 1.专利需提供授权证书,需提供双方签署证明专利来源的诚信书; 2.实用新型专利最多记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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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竞赛获奖,最高分40分。 1.获奖级别以官方认定(教育部、教育厅,以及入选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非官方项目降一档; 2.各级别取最高分只记二次;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记一次,取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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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获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综合项目,最高分15分。 1.同一类别只记一次,取最高分; 2.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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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